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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经费决算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系统中查询的账务数据,填好决算表并编制决算说明书。(查询项目决算表途径:信息门户-财务系统-网上查询-首页(教工)-个人项目-决算格式二-模板选择:纵向项目决算表(直接经费)(三大类))。

        2、决算材料发到财务邮箱2011010013@365701.xyz,材料包括:①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预算制项目);②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请使用基金委最新模板;③外协单位盖章确认的决算报表(有外协单位的项目)。

        3、请最晚于2023年2月1日之前提交到财务处。

        三、审核流程及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于2022年2月10日前在线提交《报告》。在线提交后,如有需要修改的,可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退回修改。若学校已审核,请与科技处联系。

        2、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3.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报告》提交各学院,学院收齐后,于2023年3月3日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四、签章说明   

        财务部门签章、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学院将《报告》交至科技处后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财经处联系人:侯茹莹

        联系电话:82321172/15210987010

         

        科技处联系人:张浩然

        联系电话:82322970/18811658837